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不仅破坏公路、桥梁等公共设施,而且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,存在极大的道路安全隐患。11月25日,汉寿交警对一名超载大货车司机处罚款1000元,驾驶证一次性记6分。
11月18日下午6点多,汉寿县公安交警大队治超中队民警在辖区G319国道太子庙倒流坪路段巡逻时,发现一辆号牌为湘JA692*的重型罐式自卸货车迎面缓慢驶来,车厢载满货物,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。民警立即将其拦截进行检查,并引导大货车到公正磅处过磅。
经核查,该车限载31吨,超限71.84吨,实载总量达102.84吨,是名副其实的“百吨王”。 为此,民警依法开具违法处理通知书,责令该车驾驶人张某将超载的货物就地卸货转运,并告知他15日内到交警法制部门接受进一步的调查处理。
来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的这天,张某说:“我本想趁交警下班后偷偷走,哪晓得下午6点多还在路上。罚1000元,记6分,我认了。下次,再也不抱侥幸心理了!”
责编:刘译林
来源:汉寿县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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